|
浙八味特产市场大学生(青年)创业园简介 一、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“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,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”的总体要求,引领一批有志大学生(青年)投入到中药材、食用菌等产业的建设中去,推进我县大学生(青年)创业工作,根据《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磐政〔2009〕80号)和《关于“浙八味”特产市场建设和培育的若干意见》(磐政〔2007〕126号)精神,在浙八味特产市场建立大学生(青年)创业园。 入驻对象:毕业2年内的本地高校毕业生;年龄在40周岁以下(含40周岁),有志于创业的青年,户籍不限。 经营范围:中药材、土特产,旅游纪念品,礼品,滋补保健品等。 三、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1、放宽大学生创业准入条件。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(除国家限制行业外)的高校毕业生,自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、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。 2、提供创业资金扶持。毕业2年内的本地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,自筹资金不足的,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,贷款期限两年,到期确需延期的,可展期1年;合伙经营的,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。按期还款的,可申请同期基准利率100%的政府贴息(展期不贴息)。其他人员符合《关于开展“农村青年创业循环贷款”活动的通知》 (团磐联〔2009〕2号)条件的,参照执行。 3、提供市场优惠措施。浙八味特产市场免费提供20-30个创业铺位。从签订租赁商铺合同之日起,免收商铺3年租金。浙八味特产市场免费提供工商、税务一站式代理服务,并提供保洁、保安、商务、物流等服务。 4、提供税收优惠政策。从进入市场经营之日起3年内从事药材经营的,凭销售发票计征税收。在市场内年销售白术、元胡、贝母、玄参、白芍、天麻、玉竹等七种中药材达到100吨以上的,县财政给予其地方所得部分60%同等额度的奖励。 5、免费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和创业相关信息。对入驻创业园的大学生(青年)优先推荐进入金华成泰农村青年创业学院学习,优先推荐参加网上开店等培训,优先纳入共青团重点扶持创业项目,优先纳入磐安县职业培训计划,入园达10人以上免费开设专门的创业培训班;通过申请可享受“导师带徒”式的创业政策扶持、创业服务、创业培训“三位一体”的创业跟踪服务指导;免费获取相关政策汇编和创业信息。 四、创业园的管理 1、创业大学生(青年)需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以及市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、诚信经营、文明经营。 2、入园创业大学生(青年)完全自主经营,独立核算,自行承担入园期间发生的所有经营风险。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本意见由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、共青团磐安县委员会和浙八味特产市场负责解释。 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磐安县委员会 浙八味特产市场 二○一○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:浙八味特产市场大学生(青年)创业园简介.doc
|